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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营养餐能成为“唐僧肉”吗

母婴育儿 2024-07-02 浏览(5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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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对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方,要公开问责,认真整改。

农村学生营养餐补贴被挪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基层“三包”和其他费用。餐饮单位一直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在食品采购招标和食品监管过程中权力寻租...根据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国民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实施存在诸多问题。

众所周知,农村营养餐计划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正当的民心工程。这份审计报告披露的营养餐问题触目惊心,与这个项目的初衷形成了巨大反差。

事实上,营养餐的乱象有时也会被曝光。如果有的学校营养餐只是每人半碗素面;有的学校吃营养餐,发教师福利;有的学校营养餐严重“缺两公斤”,19公斤瘦肉又叫8.4公斤...前不久,河南省信阳市纪委监委也公开通报了3起“营养餐不营养”腐败典型案例,涉及虚报、冒用、挪用营养餐专项资金等问题。

可以说,此次审计结果与平时各地曝光的营养餐乱象遥相呼应,从宏观角度再次提醒全社会,不可低估营养餐“泄露”的可能性,必须将营养餐工程打造成为透明、不折不扣的“阳光工程”和“良心工程”,斩断那些任性妄为的“黑手”。

作为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标志性民生工程,营养餐从来不缺乏规范性要求。如2022年10月,多部门联合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再次强调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项台账进行明细核算,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

从曝光的案例和本次审计报告披露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挪用资金、违规操作、偷工减料,还是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力寻租,都已经穿透了相关制度规范,把营养餐当成了“唐僧肉”。这也反映出,要想把制度的红线变成带电的“高压线”,让“黑手”无从下手,就必须有针对性地编织监督制度。

按照《办法》要求,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营养餐落实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财务部门应监督资金的管理使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对学校食堂和食品供应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但具体实施过程多,责任主体多。只有促进不同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之间的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才能避免“九龙治水”的尴尬。其中,增强执行的透明度是关键。

在财政补贴的分配上,营养餐计划带有明显的垂直监管色彩。但实际上,作为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通过推进全过程公开,为各方监督创造更好的条件,实现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的合力,覆盖采购、招标、监督、问责全链条,确保不存在真空和死角。就审计结果而言,对出现问题的责任方要公开追责问责,切实整改。

《办法》还明确,学校应当定期公示学生名单、人数(次)、食堂财务收支、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带量带价食谱等情况;各地学校要借助信息技术,通过各种渠道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这方面的公示和监督制度的完善,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而要落到一个有约束力的“标准”机制上,真正实现阳光的公平,以公示保障“营养”。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审计报告还揭示了一场新的营养餐危机——被审计的159个县中,有多达66个县挪用了营养餐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和基层“三包”。

这一新增挪用占了总数的近一半,这就提醒了我们,在当前地方财政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有效防止地方政府在营养餐资金上“捣鬼”越来越迫切。同时也说明,除了加强对营养餐“专款专用”资金的监管,其他领域的资金保障也值得关注。

无论如何,农村学生的营养餐不能成为梦寐以求的“唐僧肉”,任何“短斤短两”、“雁过拔毛”都要零容忍。营养餐推行10多年,是时候建立一个有效健全的监管“防火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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